| 濮阳市摄影艺术展览是由濮阳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在濮阳摄影界规格最高、影响最大、最受关注的大型综合性摄影展览。每两年举办一届,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12届。濮阳市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鼓励探索和创新。 为了充分展示近年来全市摄影工作者深入生活、努力创作取得的丰硕成果,促进摄影创作进一步繁荣发展,濮阳市摄影家协会将举办第十三届濮阳市摄影艺术展览,诚邀濮阳市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征稿细则如下: 一、征稿题材 纪录摄影类:参赛者作品除可以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增加或删减;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艺术摄影类:参赛者作品对创作技法不作任何限制。可为同一题材、体裁的拍摄与实践,也可是不同类别的作品。 注:投稿人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同一投稿人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每幅/组作品为“一件”)。 二、奖项设置 各类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项数量待截稿后,依各类作品的来稿情况另行确定,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三、投稿要求 1、濮阳市内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不分职业,均可选送作品参加。 2、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 3、来稿只收纸质照片,不接受电子文件。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制作照片投稿后须保存原始文件,以便入选后制作展品。 4、投稿单幅不超过10幅/人,组照每人限投4组(每组不超过6幅);组照须粘连并每张标注上个人信息,以防散乱。 5、作品规格为10英寸(即长边25厘米),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在照片背后注明作品标题、作品类别、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6、往届展览中入选的作品,本届展览不予接受。 7、入选作品统一调底(或原始数码文件)制作。 8、本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四、截稿日期:2016年11月30日 五、特别说明 1、参评者应实名投稿。主办方依据投稿人注册的姓名进行评选、颁发获奖证书。 2、荣获一、二等奖的可作为加入河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所有入选作品均可作为加入濮阳市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 3、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5、本届展览评选最终结果将在濮阳市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布。 6、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 7、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投稿方式 投稿地址:濮阳市摄影家协会秘书办(开州中路77号) 或青恋子摄影器材专卖店代办处(黄河路218号) 收 件 人: 祖 明 电话:13461687673 亢亚宾 电话:17839329789 濮阳市摄影家协会 201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