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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农杯”我爱范县摄影大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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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 19: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奖金少了点。郑板桥要是还当县太爷的话,肯定把工资捐出来。哈哈老大你参加不?

发表于 2009-9-2 01: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甲方乙方在2009-9-1 11:47:28的发言:

奖金少了点。郑板桥要是还当县太爷的话,肯定把工资捐出来。哈哈老大你参加不?

要是真的郑板桥担任这次比赛的评委,可能你就吓得不敢参加了[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9-9-2 01: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在掺乎

 楼主| 发表于 2009-9-1 18: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庆祝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兴农杯”
“我爱范县”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60年风雨历程,60年灿烂辉煌。为隆重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面回顾祖国发展历程,展望发展远景,县委宣传部将于“国庆节”前,组织开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兴农杯”“我爱范县”摄影大赛活动。这次活动的主题是用镜头见证建国60年来范县的深刻变化和巨大成就,特别是近年来范县在经济社会方面取得的新成就。用镜头语言和摄影作品为范县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现将本次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扣主题,健康向上。真实反映范县不同历史时期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发展成就以及范县人民艰苦奋斗、拼搏进取精神风貌的照片。
  2、体现范县特色、时代特征。
 二、参赛要求:
  1、作品分为纪实类、风光类、肖像类。注重表现范县自然风光,城市风貌,民俗风情,历史文化,社会和谐等。具有纪实性、原创性、艺术性。
  2、参赛者可报多个参赛项目,但每位参赛者每个项目限报2幅作品,接受黑白照,接受组照(不超过四幅)。
  3、作品形式、风格不限。数码或传统摄影、彩色或黑白照片均可。参赛作品自行冲晒,限定尺寸7-10寸(不装裱)。数码相片还需交jpeg格式的电子文档,上传的数码作品文件大小不大于2兆,不小于800kb,,以便保存资料,不收底片。
  4、摄影要求原创,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与作者沟通。
 三、奖项设置:
  征稿结束后,由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摄影家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评奖工作。同时将根据需要把获奖作品统一制作后在全县展出。
  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5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3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100元;
  纪念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
  对发动充分、组织得力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自2009年8月26日开始至2009年9月21日结束,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各乡镇反映本乡特色的摄影作品不少于10件、县直各单位作品不少于5件。
 五、投稿联系方式: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可采取网络上传或邮寄,也可以将图片直接报送县委宣传部的方式进行。
    数码照片电子文档发送的电子邮箱:
    fanxianw@126.com
  联 系 人:田东光
  联系电话:0393—5266902  邮编:457506
  地址: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楼7楼大河范县网站
 六、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中共范县县委宣传部
  2、协办单位:范县文联 范县农业局 范县摄影家协会
 七、相关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用,参赛作品均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相关资料。其中获奖的摄影作品,作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作品的电子文档,不按时提供者视作放弃获奖资格。
  2、所有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在大河范县网和相关画册、影像等媒介及主办方其它宣传活动中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中共范县县委宣传部 
                                                               2009年8月26日

发表于 2009-9-1 19: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奖金少了点。郑板桥要是还当县太爷的话,肯定把工资捐出来。哈哈老大你参加不?

发表于 2009-9-2 01: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甲方乙方在2009-9-1 11:47:28的发言:

奖金少了点。郑板桥要是还当县太爷的话,肯定把工资捐出来。哈哈老大你参加不?

要是真的郑板桥担任这次比赛的评委,可能你就吓得不敢参加了[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9-9-2 01: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在掺乎

 楼主| 发表于 2009-9-1 18: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庆祝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兴农杯”
“我爱范县”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60年风雨历程,60年灿烂辉煌。为隆重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面回顾祖国发展历程,展望发展远景,县委宣传部将于“国庆节”前,组织开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兴农杯”“我爱范县”摄影大赛活动。这次活动的主题是用镜头见证建国60年来范县的深刻变化和巨大成就,特别是近年来范县在经济社会方面取得的新成就。用镜头语言和摄影作品为范县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现将本次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参赛作品要紧扣主题,健康向上。真实反映范县不同历史时期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发展成就以及范县人民艰苦奋斗、拼搏进取精神风貌的照片。
  2、体现范县特色、时代特征。
 二、参赛要求:
  1、作品分为纪实类、风光类、肖像类。注重表现范县自然风光,城市风貌,民俗风情,历史文化,社会和谐等。具有纪实性、原创性、艺术性。
  2、参赛者可报多个参赛项目,但每位参赛者每个项目限报2幅作品,接受黑白照,接受组照(不超过四幅)。
  3、作品形式、风格不限。数码或传统摄影、彩色或黑白照片均可。参赛作品自行冲晒,限定尺寸7-10寸(不装裱)。数码相片还需交jpeg格式的电子文档,上传的数码作品文件大小不大于2兆,不小于800kb,,以便保存资料,不收底片。
  4、摄影要求原创,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与作者沟通。
 三、奖项设置:
  征稿结束后,由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摄影家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评奖工作。同时将根据需要把获奖作品统一制作后在全县展出。
  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5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3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100元;
  纪念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
  对发动充分、组织得力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自2009年8月26日开始至2009年9月21日结束,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各乡镇反映本乡特色的摄影作品不少于10件、县直各单位作品不少于5件。
 五、投稿联系方式: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可采取网络上传或邮寄,也可以将图片直接报送县委宣传部的方式进行。
    数码照片电子文档发送的电子邮箱:
    fanxianw@126.com
  联 系 人:田东光
  联系电话:0393—5266902  邮编:457506
  地址: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楼7楼大河范县网站
 六、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中共范县县委宣传部
  2、协办单位:范县文联 范县农业局 范县摄影家协会
 七、相关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用,参赛作品均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相关资料。其中获奖的摄影作品,作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作品的电子文档,不按时提供者视作放弃获奖资格。
  2、所有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在大河范县网和相关画册、影像等媒介及主办方其它宣传活动中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中共范县县委宣传部 
                                                               200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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