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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关于第十五届河南省摄影艺术展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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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9 07: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表达生活感受 记录时代进程

各市摄影家协会、行业摄影家协会、各位会员:
时值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之际,由河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第十五届河南省摄影艺术展览”,将于今年12月份在郑州举办。两年一届的河南省摄影艺术展览,是我省摄影界的最高展事,也是对全省摄影艺术创作成果的整体检阅和隆重展示,更倍受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的关注和重视,省摄影家协会在坚持党的文艺方针、积极响应“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提高艺术创作理念的同时,始终倡导全省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 “三贴近”的创作原则,广大摄影工作者积极探索,勤奋创作,将涌现出一批富有深刻内涵和艺术感染力的精品。
作为河南摄影界最大规模、最高规格、最强阵容、最多作品、最高水平的摄影大赛,本届展览要充分反映广大摄影工作者审美趋势、求新理念上的飞跃,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向上,创作形式力求创新。本次比赛不限作者民族、年龄、性别、职业;体裁:黑白、彩色、数码、胶片不限;投稿单幅不超过10幅/人,组照不超过4组/人。作品均冲洗成7寸以上10寸以下照片(请务必在每张照片背后另附作品相关信息,有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单位、联系电话等。获奖作品若因作品信息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评选尺寸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由后补作品替换),作品不装裱(入选后由省摄影家协会统一调底制作、展出)。在以往历届展览中入选的作品不得参加此次比赛。
征稿时间:2006年7月15日—— 11月15日。
其它事项:
1.参赛人必须保证拥有参赛照片的完整著作权。
2.参赛作品内容凡含有人物者,请在参赛前协商好肖像权事宜,到达组委会的所有参赛照片,组委会均视为已无版权纠纷。
3.所有入选作品将全部在河南省摄影家协会网展出。
4.举办颁奖大会暨首展开幕式,省内重要媒体发布新闻。
5.凡参赛作品,组委会拥有对发表、出版、印刷宣传品、公开展览等的权利,不再支付稿酬。
6. 参赛作品请通过邮局汇到或送至:
郑州市经七路34号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收件人:靳明威       电 话:0371-63931364
邮 编:450003
7. 凡参加摄影比赛者,视同承认本简章的各项规定,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将随时补充修改更正。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2006年7月
 楼主| 发表于 2006-8-9 07: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表达生活感受 记录时代进程

各市摄影家协会、行业摄影家协会、各位会员:
时值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之际,由河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第十五届河南省摄影艺术展览”,将于今年12月份在郑州举办。两年一届的河南省摄影艺术展览,是我省摄影界的最高展事,也是对全省摄影艺术创作成果的整体检阅和隆重展示,更倍受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的关注和重视,省摄影家协会在坚持党的文艺方针、积极响应“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提高艺术创作理念的同时,始终倡导全省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 “三贴近”的创作原则,广大摄影工作者积极探索,勤奋创作,将涌现出一批富有深刻内涵和艺术感染力的精品。
作为河南摄影界最大规模、最高规格、最强阵容、最多作品、最高水平的摄影大赛,本届展览要充分反映广大摄影工作者审美趋势、求新理念上的飞跃,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向上,创作形式力求创新。本次比赛不限作者民族、年龄、性别、职业;体裁:黑白、彩色、数码、胶片不限;投稿单幅不超过10幅/人,组照不超过4组/人。作品均冲洗成7寸以上10寸以下照片(请务必在每张照片背后另附作品相关信息,有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单位、联系电话等。获奖作品若因作品信息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评选尺寸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由后补作品替换),作品不装裱(入选后由省摄影家协会统一调底制作、展出)。在以往历届展览中入选的作品不得参加此次比赛。
征稿时间:2006年7月15日—— 11月15日。
其它事项:
1.参赛人必须保证拥有参赛照片的完整著作权。
2.参赛作品内容凡含有人物者,请在参赛前协商好肖像权事宜,到达组委会的所有参赛照片,组委会均视为已无版权纠纷。
3.所有入选作品将全部在河南省摄影家协会网展出。
4.举办颁奖大会暨首展开幕式,省内重要媒体发布新闻。
5.凡参赛作品,组委会拥有对发表、出版、印刷宣传品、公开展览等的权利,不再支付稿酬。
6. 参赛作品请通过邮局汇到或送至:
郑州市经七路34号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收件人:靳明威       电 话:0371-63931364
邮 编:450003
7. 凡参加摄影比赛者,视同承认本简章的各项规定,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将随时补充修改更正。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200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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