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龙图腾

第一季度新锐杯“春之韵”摄影季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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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 04: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参加!!
发表于 2008-1-31 04: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8-2-12 05: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em17]
发表于 2008-2-8 03: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参加
发表于 2008-2-18 04: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龙图腾在2008-1-30 11:07:50的发言:

公告:《“新锐杯”龙城春天》摄影大赛
    ......    3、参赛作品作品一律请注明《“新锐杯”龙城春天》参赛作品,同时标注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和联系电话、邮箱等。
    

  活动很好,积极参与!

  大家都要在论坛栏目里直接标注作者详细信息?是否考虑变通一下?一己之见啊!

发表于 2008-2-20 01: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猛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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