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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国摄影艺术展征稿 经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批准,中国摄影家协会现举办新一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 全国摄影艺术展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全国性摄影展览。自1957年举办首届全国展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21届,共展出近万名作者(人次)的上万幅佳作。本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在前两届全国影展实行艺术、纪录和商业三大分类的基础上,增设青年作品奖和黑白作品奖。 本届全国摄影展,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和吉林省文联合作举办,吉林省摄影家协会参与承办,于2007年7月在吉林省长春市首展。 现发布本届全国摄影艺术展征稿简章,诚邀全国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参加。 一、规则 全国摄影艺术展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创作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记录时代,鼓励创新,大力推进我国摄影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健康发展,推动和促进中国摄影事业的繁荣,使摄影艺术在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不分职业,均可选送作品。欢迎海外华人作者参加。 所有来稿题材、体裁不限;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国际摄影艺术展中已经入选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 对参评作品尺寸的要求:⑴作品尺寸一律为12英寸(长边),作品入选后,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仪制作的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TIFF格式电子文件光盘,由举办统一制作。用胶片拍摄的作品,请尽量使用激光电子分色,或使用底片扫描仪、高精度专业的CCD平板扫描仪制作电子文件,以免影响质量。其存储要求为无压缩TIFF(RGB)格式,文件大小不能少于40M。⑵所有送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对组照的幅数要求:每组6幅~10幅(请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条粘连)。 每幅(组)作品,均由作者填写本参展规则附件中的表格(全国摄影艺术展登录表1和表2),请按照填写说明,填写。登录表复制有效。 选送暗房技术加工影像类、数字技术特技影像类的作品,如为与他人合作制作的作品,可以分别署创意者、拍摄者的姓名各一人,其他各类作品均不得以二位作者以上的名义投稿。 举办单位对入选的作品有权在与展览有关的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本届展览以组委会、评选委员会的名义对所有入选作品,于展出之前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 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简章之所有规定。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征稿简章由中国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 二、组织委员会、评选委员会 本届展览设组织委员会、作品评选委员会;中国摄影家协会所属的中国摄影展览中心为全国影展办公室,负责征稿、收稿等组织工作。 作品选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有关人士担任现场观察员。根据来稿情况,举办者有权调整各个类别的入选及奖励数额,但入选和获奖总数不变。评选委员会至少由13 名摄影专家组成。 本展览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三、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和吉林省文联。 四、类别及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拟入选作品共880幅(组)左右。 纪实作品类:入选300幅,其中单幅255幅,设金奖7个,银奖15个,铜奖22个;组照45幅,设金奖2个,银奖3个,铜奖4个。 艺术作品类:入选300幅(只收单幅作品),其中金奖8个,银奖18个,铜奖26个。 商业作品类:入选100幅,(只收单幅作品),其中金奖3个,银奖4个,铜奖8个。 其他奖项设置 青年作品奖(题材不限,单幅、组照均可):入选80幅(按类评选),设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 黑白作品奖(题材不限,单幅、组照均可):入选80幅(按类评选),设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 评委推荐奖: 每位评选委员推荐作品一幅。 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的作者均颁发“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优秀作品”证书。 摄影组织工作和特别贡献证书设置: 本届展览将对组织作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了贡献的单位授予“全国摄影艺术展特别贡献证书”。 五、作品类别及青年作品奖、黑白作品奖解释 纪录摄影作品类:作品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各类题材的作品,作品形式可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包括自然环境生态、人类社会生活两个方面)。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不得修改原始影像,设单幅和组照两种评选。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 艺术摄影作品类:作品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题材范围可涉及自然生态、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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