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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雷诺表杯”走近中国地理标志主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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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17: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不过这个影赛专业性是有点强,不太好把握。大伙积极参与吧,感觉可以围绕诸如濮阳“杂技之乡”,清丰麦杆画,辣椒之乡,还有黄河方面动动脑筋。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0 15: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雷诺表杯”走近中国地理标志主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了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有关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指示精神,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我国的地理标志发展与保护工作,中国工商报社将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09年11月底~2010年4月底联合举办“雷诺表杯”走近中国地理标志主题摄影大赛系列活动。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告如下,面向全国各界人士征稿。

  一、大赛主题

  反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给农业、农村、农民带来的变化,反映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实施商标战略给社会及企业带来的实际成效。

  二、大赛日程

  征稿日期:2009年11月26日~2010年2月28日。

  评选日期:2010年3月1日~3月20日由举办单位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提名入围作品。举办单位将给入围作品作者发送通知函,作者根据通知函要求及时提供相应身份和作品证明。

  2010年4月5日~4月15日,入围作品将在北京展览,并在《中国工商报·商标世界专刊》及中国工商报网站登载展示,由评委会进行评选,选出各奖项。

  颁奖日期:2010年4月26日前后,颁奖活动将在北京举行,举办方还将邀请部分获奖作者来京参加颁奖典礼。

  巡展日期:颁奖活动之后,拟在国内部分大中城市举办获奖作品巡回宣传活动。

  三、参赛规则及作品要求

  1.大赛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所有作品必须围绕大赛主题,不收任何其他题材的作品。

  3.投稿作品彩色、黑白,胶片、数码均可,参赛作品规格胶片为8英寸×10英寸(25cm×20cm),一律不装裱,不收底片;数码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5M以上,画面不加边框,不加logo,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5张。

  4.作品拒绝摆拍以及任何后期加工,否则,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作者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证书;作品需提供拍摄地点、事件及所反映的地理标志的名称等简要说明。

  5.本次大赛根据参赛者职业情况,分成专业组和业余组两个组别。

  专业组参赛者限专业摄影人士(入选后需要提供相应证明),业余组参赛者为除专业组所涉及人士之外的所有社会公众。

  6.参赛者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居住地、职业,都拥有相应组别平等参赛和接受评奖的权利。参赛者必须是照片的拍摄者本人。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7.投稿方式:

  胶片作品请寄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纪家庙中国工商报商标世界,邮编100070。

  数码作品请传shb12315@126.com,或请打包压缩传输至QQ1239551063。

  联系人:叶尤刚

  联系电话:(010)63782770

  8.对于作品在邮寄过程中遗失等非举办单位责任造成的作品丢失,举办单位不负相应责任。所有来稿一律不退,寄送信件封面请注明“地理标志摄影大赛”字样。

  9.参加本次大赛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10.大赛举办单位有权复制和使用所有获奖以及入选作品,用于《中国工商报》和大赛以及大赛以后的宣传、出版等,不另付稿酬。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

  11.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对以上规则的无条件认可。

  四、奖项设置

  金 奖(专业组、业余组)各1名

  银 奖(专业组、业余组)各2名

  铜 奖(专业组、业余组)各3名

  优秀奖(专业组、业余组)各5名

  佳作奖(专业组、业余组)各10名

  

  欲随时了解有关大赛最新进展,请登录中国工商报网站(www.cicn.com.cn)。

  

  “雷诺表杯”走近中国地理标志主题摄影大赛组委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发表于 2009-11-30 16: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这个主题影赛好像专业性太强,哪位晓得本地有何地理标志?

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62150.htm?fr=ala0

地理标志

  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识的基本特征有三点:
  (1)标明了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来源(即原产地的地理位置);
  (2)该商品或服务具有独特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
  (3)该品质或特点本质上可归因于其特殊的地理来源
我国自1994年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律保护范畴、1995年开始接受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以来,到目前已经注册地理标志110多件。通过地理标志保护的商品除香梨、芦柑、蜜桔、柚、橙、茶叶等农产品外,还包括烟花爆竹、瓷器、煤、石雕等手工艺品和矿产品,此外还有在水晶、玉石等矿产品上要求地理标志保护的注册申请处在审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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