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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爱上牛仔
那条“小魔鱼”的微喇牛仔裤已磨烂了很多地方,从最初的在内侧贴布用缝纫机缝,到后来的用黑线手工缝补,缝了又烂,烂了又缝,不知缝了多少处,呵,缝缝补补又三年,不忍不舍丢弃,仍然穿着。
我不是个艰苦朴素的人,却能这么细心地修补,只因为它合身、舒服,只是中意它。自从我穿上这条仔裤的那一天起,它就与我相得益彰,涸晕一起,化为一体了,共同以无声的一种神秘语言诉说关于友情、关于幸福、关于甜蜜、关于成长与美丽的话语,一路飘逸而来。沾染着太多个人信息与性情的仔裤,已与我溶在一起,物我两忘。我穿它,它也穿我,它自己似乎会漂移行走,这样做任何事都是舒心、轻松、可心可意的。
亦舒说,衣服像人,款式是脸,布料是气质。想来,人一出生就以衣来裹体,衣服已经成为一种无声的标志性语言,凭借色调、质地、做工和样式为载体,向人们传达更丰富的个人信息。长长的一生中,我们会有无数件衣服,却不一定每一件衣服我们都喜爱。喜欢一件衣服很容易,难的是从始至终,一如既往地喜欢,不离不弃。长长的一生中,你可以说你没穿过很多款式的衣服,但是有一种绝对不会,那就是牛仔。它可以从1岁穿到100岁,它100年前到100年后都时髦,100个人有100种穿它的方法,牛仔时装,100多年来,变的是型,不变的是格。永远的牛仔,永恒的时尚。
为什么爱牛仔?爱上的是它的魂——自由、自在、自我,恋上的是它的神——百变、百搭、百酷。 它可以狂野,可以粗犷,可以洒脱,可以奔放,可以妩媚,可以性感,可以柔美,可以俏皮,可以灵动,可以率真,可以简约,可以清纯,可以干练,可以活泼,可以安静,可以帅气,可以不羁,可以悠闲,可以朴素,可以贵气,可以叛逆,可以随意,可以优雅。万千个人穿它可以穿出万千般迥异风情。例如一条简单朴素的牛仔裤,因为有鲜艳色彩的运动鞋的加入而可以变得活泼抢眼;一条宽宽的大腰带或是长长的链子,往纤纤细腰上一系,可以让平凡的装束一下子变得前卫起来;穿上一双华丽的尖尖细细的高跟鞋,或是露脚趾的细带高跟凉鞋,与牛仔裤在一起也能表现性感;在低腰牛仔裤上系上带流苏的腰带,可以为硬朗的牛仔裤平添波希米亚风情;搭配做工精美的精致的手袋,能为原本粗犷的牛仔裤增添职业感;牛仔若与长靴结合起来,可以彰显帅气漂亮。
也许正因为牛仔的精神是自由,随心所欲,我行我素。更奠定了它的时尚地位。真的是“直筒、瘦窄、萝卜、宽松、大中喇叭、小喇叭、修身小喇叭,以及超低腰修身小喇叭等裤型,总有一款适合你。”穿上这种裤子,管你是什么身份、地位、年纪、高矮、胖瘦,你就是你,人人平等,世界大同,它包装出的人绝对是本色的自我,滤去了其他……所以设计师们做足心机,注入不同的流行元素,运用不同的剪裁方法,让我们穿出个性,穿出feeling。超低腰、刷白、弹孔、漆痕、绣花、染色、撕裂、抽须、印花、拼贴、彩绘、铆钉、珠片、靛蓝、斜纹布、拷钮、双缉线、装饰标、挖袋、贴袋、复古、立体剪裁、磨白,烧焦,破坏,碾压效果、口袋磨毛等等,原来牛仔,也能变化出不同的风情。连褶皱、镂空、流苏甚至蕾丝、小花都被糅进了牛仔风中。颜色也由以前的蓝色发展为现在的色彩异常丰富与艳丽。黄、黄绿、蓝、橘红及其粉色系列都在牛仔条纹布中出现。具有怀旧和风蚀效果的浅蓝、米色、卡其棕衬托黄、红等亮色继续流行。谁能想到牛仔从诞生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当年粗重的劳动装,时过境迁,如今跻身时装界,巧妙地迎合流行,不断地变换出新的款式,风靡全球,在时装领域占据了极大一块地盘?或许就因为它多样的设计款式,独特的设计剪裁,贴近不同人群不同体型的精致修身设计,成就了牛仔的流行不败地位。甚至旧牛仔我们都可以利用起来,加上自己的创意,做成热裤、短裙、酷包和靠垫,成为最新的流行。永远的牛仔,堪称永恒的经典。
经不住岁月,经不住一次再次的检视与翻阅,最后总是有不得不收藏起来的时刻,就如那条仔裤,终有无法再缝补的时候,好在,它曾陪伴我,走过青春的岁月,好在,它曾合适、合意,不仅是它合“我”意,更是我合“它”意,它合我意,使我增色,而我合它意,则形成一种良性循环,我与牛仔一起增辉,彼此相映照耀。好在,又有一条绣满蝴蝶、加旧处理,撕裂抽须成要烂那种洞的中喇叭牛仔裤代替它继续伴我走过那似水年华……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12 13:51: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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