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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纪录类摄影作品的鉴定标准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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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3 18: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纪录类摄影作品的鉴定标准和原则

对于纪录类摄影作品的鉴定标准和原则:允许作者对参赛照片使用软件修正,但是不得移动像素修改、添加、位移、覆盖照片的任何影像,以保证新闻纪实类作品的真实性。仅允许在以下范围内进行旨在还原影像化之、准确交代影像信息的修整:

    1、修除感光原件上的回程、灰屑形成的黑点。
    2
、剪裁画面。
    3
、整体把彩色影像转为黑白影像。
    4
、适度调整色彩,但是不得根本改变色相。
    5
、适度调整反差,但是不得黑白反相。
    6
、允许接片,但须提供原始图以证明接片的目的是为了扩展视角而不是合成影像。
    7
、允许使用照相机厂商提供的、针对修正光学镜头固有缺陷为目的镜头数据矫正插件

这七条是硬性标准,也就是说,除了这七条,做其他任何改动都是违反规则的。

很多人并不理解,只是移除了一些完全不影响照片信息传达的物体,怎么能称之为造假呢?这确实与我们传统印象中的造假不同,但是,每一条规则都需要参赛者严格执行,这样才可以规范评选,摄影作品的评选是感性的,如果没有一个量化的严格标准,是很难做到公平、公正的,也希望广大摄影参赛者、爱好者共同维护这一规范,创造更好的摄影大赛环境。

    每一位参赛者的一组作品中只要有一幅作品违规,便失去了参赛资格,另一方面,摄影业界还存在一些纠结广大摄影人的学术问题,如:对摄影的类别概念不清晰,把漂亮甜美干净当成所有品类摄影的终极目标,肆意取舍,以,导致记录类作品的文献性目标被遮蔽和扭曲;对拍摄记录作品与进行现实主义艺术创作之间的关系理不清头绪,把二者混为一谈。这更需要摄影媒体和学术机构加强摄影知识的普及工作,分门别类地传播有关价值和理念。今后要更多地致力于摄影普及工作,同时继续推进摄影艺术的学术建设,致力于摄影大展规则建设,坚决维护社会记录类作品的真实性,推进摄影艺术的健康发展。

(转自: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2-3 10:51:44编辑过]
发表于 2012-2-4 00: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棒!学习。

[em17]
发表于 2012-2-4 17: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规矩不成方圆,近几年有些影赛的大奖得主最终被取消就是因为作品后期改动太大所致
 楼主| 发表于 2012-2-3 18: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纪录类摄影作品的鉴定标准和原则

对于纪录类摄影作品的鉴定标准和原则:允许作者对参赛照片使用软件修正,但是不得移动像素修改、添加、位移、覆盖照片的任何影像,以保证新闻纪实类作品的真实性。仅允许在以下范围内进行旨在还原影像化之、准确交代影像信息的修整:

    1、修除感光原件上的回程、灰屑形成的黑点。
    2
、剪裁画面。
    3
、整体把彩色影像转为黑白影像。
    4
、适度调整色彩,但是不得根本改变色相。
    5
、适度调整反差,但是不得黑白反相。
    6
、允许接片,但须提供原始图以证明接片的目的是为了扩展视角而不是合成影像。
    7
、允许使用照相机厂商提供的、针对修正光学镜头固有缺陷为目的镜头数据矫正插件

这七条是硬性标准,也就是说,除了这七条,做其他任何改动都是违反规则的。

很多人并不理解,只是移除了一些完全不影响照片信息传达的物体,怎么能称之为造假呢?这确实与我们传统印象中的造假不同,但是,每一条规则都需要参赛者严格执行,这样才可以规范评选,摄影作品的评选是感性的,如果没有一个量化的严格标准,是很难做到公平、公正的,也希望广大摄影参赛者、爱好者共同维护这一规范,创造更好的摄影大赛环境。

    每一位参赛者的一组作品中只要有一幅作品违规,便失去了参赛资格,另一方面,摄影业界还存在一些纠结广大摄影人的学术问题,如:对摄影的类别概念不清晰,把漂亮甜美干净当成所有品类摄影的终极目标,肆意取舍,以,导致记录类作品的文献性目标被遮蔽和扭曲;对拍摄记录作品与进行现实主义艺术创作之间的关系理不清头绪,把二者混为一谈。这更需要摄影媒体和学术机构加强摄影知识的普及工作,分门别类地传播有关价值和理念。今后要更多地致力于摄影普及工作,同时继续推进摄影艺术的学术建设,致力于摄影大展规则建设,坚决维护社会记录类作品的真实性,推进摄影艺术的健康发展。

(转自: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2-3 10:51:44编辑过]
发表于 2012-2-4 00: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棒!学习。

[em17]
发表于 2012-2-4 17: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规矩不成方圆,近几年有些影赛的大奖得主最终被取消就是因为作品后期改动太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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