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颁布施行25周年,今年的4月26日是第1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了积极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弘扬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集中展示我市创新发展的时代风貌,推动知识产权文化事业健康发展,濮阳市知识产权局、濮阳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濮阳市知识产权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展作品内容 以科技创新活动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变化为题材,展现知识产权新闻的真实瞬间,记录知识产权事业近年来的巨大成就。作品要有新意,提倡不同风格。 1、企业、科研院所、学校的科研、生产、教学实践及创新活动; 2、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和宣传活动; 3、创新成果展示及推广应用; 4、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遗传资源传承及展示; 5、其他与创新和知识产权有关的内容。 二、活动时间及安排 活动从即日起至4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作品征集阶段(即日起至4月1日) 向有关单位发文并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作品征集启事和信息。 (二)作品筛选和制作阶段( 4月1日 - 4月19日 ) 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由市摄影家协会按照最后审定的入选优秀作品统一制作成图片展板。 (三)作品展示阶段( 4月20日 - 4月30日 ) 在市综合活动中心等处展出优秀摄影作品(详细方案由布展单位制订)。 三、作品要求 (一)征集作品须采用数码相机拍摄,黑白、彩色均可,原始电子文件须在2MB以上。 (二)来稿须注明题目、图片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单位、通讯方式等。 (三)参展者必须拥有参展作品的著作权。参展作品须为本人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 (四)主办方有权将参展作品不限次数使用于相关的公开展示、刊登、制作、宣传及刊印等,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任何第三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载或用于商业目的。 (五)参展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引发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均应由参展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因此而给主办方带来不良影响及利益损害的,主办方有权向参展者追偿。 (六) 主办方不接受涉及色情、暴力、血腥等不健康内容的作品。 (七)本次活动在濮阳市摄影家协会网站设影赛作品展示专区 ,请于4月1日前将参展作品上传到濮阳市摄影家协会网( www.pyssyj.com)知识产权摄影展专区。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价值1000元的奖品及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奖价值500元的奖品及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6名,奖价值200元的奖品及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五、本次展览解释权归濮阳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 吕建东 电话:6651589 15539339895 钞宪璞 电话:8820729 131036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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