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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中国瞬间"暨尼康杯中国新闻摄影大赛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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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02: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记协将举办"2009中国瞬间"暨尼康杯中国新闻摄影大赛(第三届),面向全国新闻单位征集作品。

    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和协办单位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共同组成。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翟惠生任名誉主任,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李存厚任组委会主任,尼康公司副总经理肥田一久任组委会副主任。大赛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聘请中国新闻摄影界13位左右资深专家组成。

    征集作品时间为2009年11月17日到2010年1月10日。本次大赛主要通过网络征集作品,参赛者必准确填写《参赛作品表》(见附件),并与数码照片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5826@vi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请勿重复投稿。

    参评作品要求

    1.作品真实记录并反映2009年中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自然、社会生活等各方面进程中的典型瞬间。

    2.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的新闻摄影作品,版权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3.本次大赛只接受数码照片,格式要求为JPEG,400万以上像素。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要求不超过6张。

    4.导演摆拍的照片,合成及拼接照片,增加、删减影像内容的照片,特技照片和利用图片软件对色阶、色彩反差、饱和度、灰度等调节过度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评选。

    5.一二三等奖作品均要求作者提供未经任何图片软件处理的原始数据图像文件。组委会将聘请专家进行鉴定审核,不能提供原始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品为尼康D300S相机及证书;二等奖2名,奖品为尼康D90套机及证书;三等奖5名,奖品为尼康COOLPIX S620相机及证书;纪念奖50名,奖品为尼康摄影背心。

    相关事项

    1.本次大赛不退稿,如有需要,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2.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3.评选结束后,如获奖作品经核实确有伪造、篡改等违规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并追回证书及奖品。

    4.大赛组委会拥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宣传、推广、出版权利,不再另行向获奖者支付稿酬。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联系人:高 淼 010-58262762(含传真) 柳婷婷 010-58262767

附件:《参赛作品表》  (具体见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09-11/16/content_12442140.htm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1 02: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记协将举办"2009中国瞬间"暨尼康杯中国新闻摄影大赛(第三届),面向全国新闻单位征集作品。

    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和协办单位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共同组成。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翟惠生任名誉主任,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李存厚任组委会主任,尼康公司副总经理肥田一久任组委会副主任。大赛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聘请中国新闻摄影界13位左右资深专家组成。

    征集作品时间为2009年11月17日到2010年1月10日。本次大赛主要通过网络征集作品,参赛者必准确填写《参赛作品表》(见附件),并与数码照片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5826@vi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请勿重复投稿。

    参评作品要求

    1.作品真实记录并反映2009年中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自然、社会生活等各方面进程中的典型瞬间。

    2.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的新闻摄影作品,版权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3.本次大赛只接受数码照片,格式要求为JPEG,400万以上像素。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要求不超过6张。

    4.导演摆拍的照片,合成及拼接照片,增加、删减影像内容的照片,特技照片和利用图片软件对色阶、色彩反差、饱和度、灰度等调节过度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评选。

    5.一二三等奖作品均要求作者提供未经任何图片软件处理的原始数据图像文件。组委会将聘请专家进行鉴定审核,不能提供原始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品为尼康D300S相机及证书;二等奖2名,奖品为尼康D90套机及证书;三等奖5名,奖品为尼康COOLPIX S620相机及证书;纪念奖50名,奖品为尼康摄影背心。

    相关事项

    1.本次大赛不退稿,如有需要,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2.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3.评选结束后,如获奖作品经核实确有伪造、篡改等违规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并追回证书及奖品。

    4.大赛组委会拥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宣传、推广、出版权利,不再另行向获奖者支付稿酬。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联系人:高 淼 010-58262762(含传真) 柳婷婷 010-58262767

附件:《参赛作品表》  (具体见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09-11/16/content_124421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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