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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其实都是一些小人物
在所有的家畜里,我比较喜欢猪。
每当我啃着一根猪骨头的时候,都会生发思古之幽情:猪啊,对不起,你虽然现在分阶段进到我这个草包的肚子里,但安知非福啊。起码你再不用睡在粪堆里了,再不用吃人家剩下的残羹剩饭了,再不用挨冻受热了,再不用被绑在那个穿一件破袄、因为刚吃了一肚子红薯所以不停放屁的家伙的架子车上,露出毛哄哄的肚皮示众了——虽然你有哼哼的权力,一哼起来你就变得不太痛苦了,甚至有点幸福了——但被那么多眼里发着绿光的家伙瞅来瞅去,末了还要被人在肚子上结结实实的捅一刀,露出花花绿绿的肠子,那个滋味一定不好受吧?所以,你不如一了百了,早死早托生,下辈子说不定你还能托生成个人哩。
你可要烧高香,千万别托生成一只羊。跟羊比起来你简直过得是天堂一样的生活了。你看,你不用找食吧,有人就给你送进槽里了。吃饱了你还可以哼哼叽叽打着呼噜好好睡他一觉,等着吃下一顿。羊就非常倒霉了,它得自个爬到山坡上找草吃,还要提防狼被狼叼走。毛经常还得被人剪掉,大冬天冻得直打哆嗦。有点奶啥的,再被挤干净。人家一点也不看你辛苦工作安分守己自力更生的份上,让你安度晚年,一样要把你剁巴剁巴,下到火锅里或者熬成汤帮人壮阳。
你也别托生成一头牛,吃完草你还要下地干活,劳累一辈子,皮还要被做成鞋;从来就没听说猪被赶到地里拉犁。
你也别托生成一头驴,那要拉磨;也别托生成一只鸡,那得下蛋或者打鸣;别托生成一条狗,除了不停的吠叫之外,还要吃主人娃拉的屎,最后弄不好还要挨一臭脚,因为你狗眼不亮,有眼不识金镶玉,冲着主人的贵客乱叫……
假如你非得在家畜堆里打转,最终都要被干掉,那还是努力混成一头猪吧。据说外国的一个专家研究了,说猪是仅次于人类聪明的动物,我严重相信这个结果。 王小波写过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你要是能成为那样的一头猪也蛮不错呢。
既然早晚要被人干掉,那还不如先舒服着再说,吃饱了就睡。晴天晒晒太阳,有星星的晚上看星星,没星星的晚上看月亮,什么都没有的夜晚,可以思考思考猪这一生的意义,要是没被阉掉,还可以跟猪妹妹猪哥哥谈谈爱情,简直幸福得快像小资一样了。要是运气再好一点的话,说不定还能跑到山里混成一只野猪,长得青面獠牙,那时候,人家想要宰掉你,怕得费一番功夫,说不定你就能寿终正寝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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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6 22:44: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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